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
第7期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本期要目:万州区总河长要求用“三个安全”抓好河长制工作
江北区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区总河长、副总河长作工作部署
涪陵区抓好河长制“三项基础”工作
黔江区“五个到位”推进河长制工作
江津区切实为河库做好“体检”
市公安局全面落实河长制,严厉打击涉水环境犯罪
市城乡建委有序推进“两江四岸”消落区综合治理
市城管委全力组织有关区县开展汛期应急清漂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各级上下一心,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区县主导,加快推进了分级分段河长设置工作。目前,全市共计设置河长15957名,其中市级3名、区县级459名、乡镇级4818名、村社区级10677名。全市35个区县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区县级总河长,开州、奉节等2个区县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各区县均已成立河长办并正式运行,其中璧山、涪陵、黔江等21个区县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办主要负责人,荣昌、万盛划拨了河长办人员编制,全市河长体系已全面建立。
【区县总河长在行动】
万州区总河长要求用“三个安全”抓好河长制工作。近日,万州区总河长、区长白文农率队对普里河余家镇、弹子镇河段进行巡查,认真查看了河流水质以及排污排水、堤岸治理等情况。他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好水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重点要确保“三个安全”。一要对全区河道内存在的违法违章建筑、阻水障碍物、违章土地围堰等进行集中治理,保持河道畅通,确保行洪安全;二要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河岸库岸整治,规范畜禽养殖,严防乱排乱倒,确保生态安全;三要科学利用河岸资源,严管重罚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利用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河长制要求,推进区河库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让一江清水永续利用。
江北区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区总河长、副总河长作工作部署。7月12日,江北区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区副总河长、区长代小红主持,区总河长、区委书记李维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周瑜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范立新、副区长周勇、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李维超在讲话中对推进河长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站位全局、提升认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全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江北区除长江、嘉陵江等大江大河外,还有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次级河流8条,总长度120公里,已建成水库5座。这些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要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二是系统谋划、协调联动,统筹处理好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几个关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重大改革,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切忌见子打子、顾此失彼。三是突出重点、聚焦关键,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行河长制工作,需要认真研究,科学施策。要勤学相关知识,掌握科学方法,铆足干劲、抓出成效。
【区县动态】
涪陵区抓好河长制“三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一河一档”,为“一河一策”打牢基础。涪陵区610名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带队对240条责任河流进行了巡查、摸排、调研。全面摸清流域概况,对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污染源情况以及涉河相关构筑物、入河排污口、水质状况、环保基础设施等现状进行调查掌握。以河流为单元,逐一建立档案,为河库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一河一策”的制定打下牢固基础。二是出台“一河一策”编制指导意见,为河库治理提供保障。为保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涪陵区充分整合部门职责,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由区环保局牵头,水务、发展改革、财政、市政、农业、畜牧、林业等十余个部门联合参与,编制起草了涪陵区《“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区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河长办。为全区36条区级重点河流、204条乡镇级河流“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提供了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专业指导意见,确保下一步河库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涪陵区“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将于8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落实河道岸线划界专项资金,为河道管理坚实基础。涪陵区成立由水务、国土、财政、规划、市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机构,编制了《涪陵区2017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落实河道岸线划界专项资金700万元,对36条区级重点河流约1233公里的河道岸线划界。在实施河道岸线划界工作同时,将对全区240条天然河道的管护进行职责划定,把河道的管护责任逐一落实到沿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由其具体负责河道日常巡堤查险、管理养护等工作,各级河道管理部门把关监督考核。在划界的基础上,对河道实施“河长制”,形成河道管护良性机制,促进防汛抗旱、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为涪陵区河道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黔江区“五个到位”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三级河长体系建立“到位”。构建领导挂帅、高位推动的三级河长体系,目前全区已落实各级河长374名,实现全区河库管护全覆盖。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河长制工作干部队伍,目前全区参与三级河长体系的相关人员共计达到581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区河长办组织各级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共计1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河库现状调查摸底“到位”。对全区21条区级河流、79条乡镇河流、190条村级河流和23座中小型水库现状逐一进行了调查,全面掌握了河库主要特性指标、污染源、水环境、岸线管控等基本情况,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库分级名录,每条河流、每座水库均建立了完整的基础信息台帐,为制定管护目标、综合治理措施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精准施策措施到位。编制“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针对河库流域范围、周边环境、纳污能力和污染状况等各不相同的情况,在方案编制中做到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明确各自的管护目标和治理措施,做到药到病除。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河库管护和综合治理力度。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本级财政配套、商业银行贷款、河库管理单位出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治项目资金投入,有效改善了河库水生态环境。四是齐抓共管格局到位。抓住党政领导负责制这个核心。各级党委政府是管护河库的第一责任人,对管护好全区河库负总责。明确相关企业(单位)管护治理责。查清损害河库健康生命的责任主体,严格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倒查追究机制,从法律法规上落实相关企业(单位)的管护和治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损害河库健康生命的现象发生。广泛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河库管护。今年以来,通过广播、电视、党支部主题日活动、工会活动等方式共计宣传发动机关、学校和社区群众20余批次共计1000余人参与河道疏浚、捡垃圾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五是督查考核问责到位。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强化督查,区河长办每个季度对区级责任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书面通报。
江津区切实为河库做好“体检”。一是启动全区河库水质现状监测。监测范围包括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的30条河流以及222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共设置监测断面63个,监测点位222个,监测指标22项。二是启动河道勘界工作。全区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30条河流开展划界工作,内容包括洪水分析计算、河道管理线确定、划界河道基本情况调查等,涉及划界河段岸线总长1671.3km,项目总投入达1700万元。三是开展重点中小河流现状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临江河、綦河、璧南河等6条重点河流的水质情况、沿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情况等进行实地踏勘,收集环保、市政、规划、水务等各类资料300余份,为编制概念性解决方案做好准备。
【部门之声】
市公安局全面落实河长制,严厉打击涉水环境犯罪。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冯勇副局长多次组织牵头警种专题学习《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并对全市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河长制任务作出部署。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市公安局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电镀等专项行动,配合市环保局开展了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制发了环保类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完善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组织了全市公安环保警种采样培训,多次会同环保、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力打击了涉河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为切实履行保护我市水域生态环境职责,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以渝安2号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督促责任落实、加强执法联动、完善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打击效能。着力攻坚突破破坏水环境的大案要案,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推进专项打击常态化、常态打击专业化。二是深化行刑衔接。完善与行政部门的衔接机制,切实加强案件移送、会商督办、信息共享;积极协调检法部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公安民警提取污染物送检工作规范、现场污水提取操作规范等制度完善,加快专业队伍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业警力。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646起,同比上升21.4%、起诉230人,同比上升10%。其中非法采砂立案16起(去年同期2起),采取强制措施21人(去年同期2人),移诉8人(去年同期2人);污染案件立案35起,起诉3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立案423起,同比上升51.1%,采取强制措施704人,同比上升103.3%。行政部门移送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37件,同比上升117.6%,行政拘留30人,同比上升172.7%。
市城乡建委有序推进“两江四岸”消落区综合治理。市城乡建委于 2016 年 9 月底启动主城区“两江四岸”消落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一是嘉滨路段长约19.1公里,现已完成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计划先行实施“储奇门码头-菜园坝大桥段、朝天门四码头-化龙桥企业天地段”消落带治理,总投资估算约为9.9亿元。其中,“储奇门码头-菜园坝大桥段”投资约为6.35亿元,采取EPC方式推进项目建设。现已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并开展立项、可研、初设、施设等各项前期工作。二是南滨路段长约 21.7 公里(寸滩大桥至史家岩长江岸线),现已完成《三峡库区重庆市南岸区消落区综合治理方案》前期方案设计编制工作,总投资估算约为12.93亿元,计划先实施“鹅公岩长江大桥-史家岩段”约 3.7 公里长的消落区治理,目前正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方案设计,并开展立项、可研、初设、施设等各项工作。三是北滨路段长约17.2公里(嘉陵江高家花园大桥至江北嘴、长江江北嘴至大佛寺大桥),计划重点打造嘉陵江大桥至朝天门大桥之间江北嘴核心 7 公里,嘉华大桥至石门大桥 4.1 公里,北滨路渔人湾码头段的消落区整治,总投资估算约为36.5亿元,目前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方案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可研、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等前期工作。
市城管委全力组织有关区县开展汛期应急清漂工作,效果显著。入汛后长江上游地区受持续强降雨灾害气候影响,大量水白菜等漂浮物从四川地区进入我市长江、涪江水域,在主城及江津、合川等水域聚集。市城管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环卫局、市环卫集团和相关区县环卫部门加强汛期应急清漂工作。一是狠抓日常巡查监督。派出专人赴重点洄水区域加强汛期漂情巡查力度,及时将雨情、漂情通报沿江有关区县,要求全面启动汛期清漂应急预案。同时加大次级河流、消落区巡查力度,要求责任单位做到垃圾应清尽清。二是强化作业管理指导。指导相关区县在保证汛期安全打捞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调配清漂队伍,充分发挥大型机械化清漂船、漂浮垃圾转运趸船、吊车等设备快捷高效的特点;采用计量计价的方式收购漂浮垃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打捞,确保良好效果。三是合理调配设施设备。组织有关区县做好机械化清漂船适航准备,随时可采取跨区县调配清漂船只作业的方式,实施集中突击打捞,最大限度减少漂浮垃圾在江面滞留时间。四是保障清漂工作经费。积极协调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落实了2017年度的委托水库清漂经费1300万元;协调市财政等部门落实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7000万元,保障库区清漂保洁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清漂效果显著,截至6月30日,我市共打捞漂浮垃圾6.16万吨,清理消落区垃圾2.19万吨,有效减轻三峡坝前清漂压力。
编辑:付琦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