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交铜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48—01—064536)和《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简况
拟建公路起于渝遂高速复线小安溪特大桥处,设蒲吕枢纽互通与渝遂扩能高速相接,途经铜梁区蒲吕街道、庆隆镇、石鱼镇、南城街道、土桥镇、侣俸镇、平滩镇,在潼南卧佛镇谭家坝附近进入新盛镇后,与本项目四川段相接。建设性质为新建。公路全长48.620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7.0m。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7座,其中:枢纽互通4座,一般互通3座;桥梁6309m/23座(包含互通内6座桥梁),其均为大中型桥梁;隧道4207m/3座,长隧道2705m/1座,中隧道1502m/2座;桥隧比21.63%;3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养中心。改路27.140km,改移沟渠2.210km。
拟建公路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立交工程、沿线设施、改线工程、弃渣场、取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表土堆放场组成。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4.91hm2/18处,施工便道14.91hm2/33.17km,弃渣场60.65hm2/29处,表土堆放场25.22hm2/32处。
项目占地面积568.47hm2,其中:永久占地451.68hm2,临时用地116.79hm2。项目挖方量1606.58万m³(含表土68.41万m³),填方量1343.61万m³(含表土回覆68.41万m³),借方135.70万m³,余(弃)方398.67万m³。借方来源于取料场,余(弃)方全部运至本工程设置的29个弃渣场集中堆放。
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开工,2024年2月完工,建设工期36个月。项目总投资77.5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57.21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68.47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项目水保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28204.8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2742.1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462.6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298.65万元,植物措施费66.17万元,监测措施费239.70万元,临时措施费2319.77万元,独立费用478.32万元,基本预备费264.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95.86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正规博彩平台《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
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pdf
2.
铜梁至安岳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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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张超华;联系电话:88707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