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江河洪水III级预警和结束防汛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渝汛〔2016〕18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6月28日,乌江、綦江河、蒲河、酉水河等4条江河接连出现超警戒或超保证水位洪水,市防指于当天13时发布了江河洪水III级预警信息和启动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根据水情发展变化,于15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级别提高至Ⅲ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现事态总体上得到全面控制。
据水文部门监测,截至6月29日9时,乌江、綦江河、蒲河、酉水河等4条江河水位已全面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6月29日9时解除暴雨洪水III级预警和结束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进入后期处置阶段。请各有关区县、市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务必继续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好退水过程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卫生防疫和消毒杀菌工作,妥善安置好转移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6月29日9时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