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城口县组织召开宣传贯彻《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2021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中共城口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副总河长陈光辉出席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条例》全文解读、通报2020年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全县河长制工作。全县三级河长、县级责任单位、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共3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设主会场和分会场,葛城街道、复兴街道、县级各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在主会场参会,23个乡镇在各分会场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参会。
会议要求,一是县、乡两级河长办要精心策划,推动各级河长带头学、示范学、提前学、持续学,各乡镇(街道)、县级责任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融会贯通学、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学,扩大《条例》宣传面,形成影响。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级责任部门要对标对表完善《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让河长制推行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持续开展污水“三排”、 河道“三乱”治理工,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市级督查反馈问题照镜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查找河长制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四是不折不扣完成市县下发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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