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强化河道整治。综合治理河道23km、新建防洪护岸33km。扎实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河道“清四乱”、河道违法陈年积案“清零”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26个。
二是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740万元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15km2,落实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58 km2,清理整改小水电30座。
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总河长2号令,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3247次,巡河完成率121%,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36个。长江、御临河水质常年保持Ⅱ类,龙溪河、大洪河水质常年保持Ⅲ类及以上,桃花溪黑臭水体消除,水质大幅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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