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九龙坡区西彭镇磨刀溪水库,九龙坡区在全市率先开展河库“以劳代偿”生态修复活动,安排5名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进行公益劳动。活动现场,九龙坡区河长办公室、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九龙坡区检察院分别与上述5名人员签订《以劳代偿承诺书》,5名人员在水库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大坝除草、垃圾清理等公益劳动。
5名人员中有2名在九龙坡当地经营摩托车配件厂,均为小微企业从业者,经营的企业在进行排污时对河道造成了污染,被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缴纳生态修复金后,被告人无经济能力再在短时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征得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市检察院五分院联合九龙坡区河长办公室、区检察院按照生态环境部出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将这2名“生态侵权行为人”转为“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让他们开展公益劳动,用劳务代偿还清“生态欠账”。当天,九龙坡区检察院也安排了另外3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开展“以劳代偿”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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