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500152202014073)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区域概况
(一)区域规划概况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园区规划面积3532.23hm2,包括北区、南区和东区。
北区规划用地面积911.72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753.45 hm2,非城市建设用地158.27hm2(主要为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和农林用地,下同)。
南区规划用地面积1768.61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760.70 hm2,非城市建设用地7.91hm2。
东区规划用地面积851.90h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666.56 hm2,非城市建设用地185.34hm2。
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工业厂房、居住用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园区设表土堆放场37.94hm2/12处,土石方临时转运场40.55hm2/9处,表土堆放场和土石方临时转运场均布置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不新增临时用地。区域管理机构为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区域开发现状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能定位为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清洁能源四大产业和轻纺造纸、现代灯饰、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消费品工业园区。园区已于2003年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6月底,园区内各地块陆续进行场平开发利用,整个园区场平面积1449.17hm²,场平率41.03%,地块开发面积963.99 hm²,开发率约30.31%,包括规划功能区、绿地水系区、道路管网区;目前园区已建项目220个,建设面积803.01hm²;在建(功能建设,下同)项目27个,建设面积160.98hm²。在建(场平,下同)项目2个,建设面积319.55 hm²;待建(场平后,下同)项目23个,面积165.63hm²。剩余未开发地块面积2083.06hm²。
园区近期(2020-2025)建设内容包括未开发区场平建设和地块内开发、配套道路管网、市政公共设施、绿化工程等;远期(2025-2030)以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为主。
(三)区域竖向布置和挖填土石方平衡阐述基本清楚。园区挖方8376.40万m3,填方7965.10万m3,不对外借方,余方411.30万m3,全部为表土,临时堆存于表土场,后期用于园区绿化。
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服务期为5年,即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
(三)同意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532.23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为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园区近期(2003年2月~2025年12月)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2242.2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09742.04万元,方案新增22500.23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7146.62万元,监测费用1112.73万元,临时措施7635.35万元,独立费用773.39万元,基本预备费1000.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832.04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园区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1.负责园区建设土石方的统一调配与管理,园区内土石方开挖回填应做到内部平衡,不外排弃渣。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将园区开发建设扰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不得随意增设临时占地。
3.负责园区内表土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表土剥离、利用和保护措施。
(二)要将本批复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园区内建设项目共享,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园区入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共同做好园区开发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1.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1个月内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潼南区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局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备。
2.待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体系,结合本项目水土流失特点,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投资,在开工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向潼南区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局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备。
3.项目建设单位要与主体工程同步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施工行为。要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4.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按规定向潼南区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局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表。园区内已完工项目应在3个月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潼南区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局和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备。
(三)按照开发时序,督促园区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统一组织开展园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并按时向我局和潼南区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局报送。
(五)园区开发建设规划范围、功能布局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服务期满后,由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完成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根据评价结果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doc
2.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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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88707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