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7-500000-53-01-007187)和《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变更后项目位于重庆市西北部的璧山区和铜梁区境内。线路包括正线和出入线,工程等级为Ⅰ级,正线数为双线。正线全长37.501公里,出入线全长1.244公里。主体工程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站场与车辆基地、改移工程等组成,综合桥隧比为70.3%。主要工程包括:桥梁16804米/56段,隧道9551米/7座,站场工程12处,改移道路16.057公里,改移沟渠0.240公里。设弃渣场55.39hm2/11处,施工便道28.87hm2/31.900公里,施工生产生活区12.47hm2/26处。
本项目总占地294.17hm2,其中:永久占地181.75hm2,临时占地112.42hm2;总土石方量792.80万m³,其中挖方总量538.10万m³(含剥离表土53.83万m³),填方总量254.70万m³(含回覆表土53.83万m³),利用方183.73万m³,借方17.14万m³(外购路基填筑石料),弃方总量300.54万m³(运往设置的11处弃渣场堆放)。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建工作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本工程已于2020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52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92.43亿元,其中土建投资85.13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4.17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保方案审核工程静态总投资13294.0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8654.09万元,方案新增4640.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977.26万元,植物措施107.07万元,监测措施233.0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160.20万元,独立费用511.26万元,基本预备费239.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1.8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 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pdf
2. 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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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张艺馨;联系电话:023-8907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