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笋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笋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根据《重庆市笋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规划范围为笋溪河干流及复兴河、飞龙河、孔目河等主要支流,涉及重庆市江津区10个乡镇。笋溪河干流的开发任务是以发电、灌溉为主,同时兼顾旅游、养殖、城乡供水、防洪等;支流的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除飞龙河有灌溉和场镇供水等综合利用任务外,其余支流无综合利用任务。规划修编后,流域内共布局梯级电站53座,均为已建、在建梯级电站,装机规模合计58.055MW,年电量20821.78万kW·h。与上一轮规划相比,修编后的规划取消了9个水电梯级,将小水电清理中明确的限期退出电站(太平寺电站)调出规划方案,水电梯级共减少了10座,占上一轮规划水电梯级总数的15.9%;水电装机规模减少了16.11MW,占上一轮规划装机容量的21.7%。
二、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
流域内无新增水电梯级。目前53座已建水电梯级充分结合小水电清理成果,太平寺电站为限期退出类电站,将按照退出类电站“一站一策”相关要求退出;其余52座梯级电站均为整改类电站,纳入本轮规划。在建江河电站已基本建成,且已按要求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纳入本轮规划。
规划方案修编后,总体符合国家、重庆市、江津区政策法规、规划要求,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重庆市、江津区“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与江津区城乡总规、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与江津区农业、水产养殖、旅游、矿产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也不冲突。对于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禁止建设区内的已建梯级电站,评价建议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小水电清理综合评估结论,在本次规划中暂时保留,待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成后,服从最新规定予以保留、整改或退出。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笋溪河流域内无新增水电梯级,规划方案中布局的水电梯级均为已建、在建水电梯级,且在建江河电站施工期已基本结束,在完成设备安装后即可投入运营。结合笋溪河流域实际,提出以下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预防性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保护流域内水源地;各梯级电站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排放废污水;各梯级电站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按照《重庆市江津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严格控制流域内养殖污染;强化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和旅游业、农业污染治理,改善河流水质。
减量化措施:建议二洞口电站、卧龙沟电站、胜天一级电站开展库区低温水下泄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并考虑对取水口进行改造,采取分层取水的措施。
修复补偿措施:各梯级电站应按要求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监控。
(2)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应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加强流域内生态敏感区的管理,加大对乱捕滥杀野生动物和破坏其生态环境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建江河电站目前已基本建成,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加强对电站厂房及施工扰动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退出的太平寺电站,按照“一站一策”要求退出,但电站退出前应合理规划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并依据电站退出后用地类型的变更,对电站厂房、拦水坝等占地区域实施植被恢复。
(3)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鱼类生境保护和修复:对笋溪河阳滩电站以下长约33km的河段(包括河流水体及河岸带)进行保护,保护产卵场生境,保证该河段的生态流量,禁止新建水坝,并通过设置警示牌、加强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等措施,维持河段生态系统功能不被破坏。
鱼类增殖放流:在每年的6~10月,在二洞口电站水坝上游、红英桥电站厂房下游、水口寺电站引水坝上游、南村电站厂房下游分期分批投放各种鱼苗,增殖放流鱼类品种选择鲤鱼、鲫鱼、中华倒刺鲃和岩原鲤等。
强化渔政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健全渔业政策法规,强化渔政管理,提高渔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严禁毒鱼、电鱼、炸鱼和用小目密网捕捞鱼类。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关于保护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让沿河居民积极参与到鱼类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中。
鱼类资源监测:于在建电站上下游,及拟退出电站上下游分别设置生态监测点位,对工程建设、工程退出过程中及退出后该区域鱼类资源的变化进行监测。
(4)流域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强流域水电开发环境管理;完善流域层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探索水电资源生态环境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
(5)已建、在建电站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流域内各已建、在建水电梯级,均需妥善处理厂区的废污水,建议废污水综合利用或接入附近市政管网。各电站库区拦污栅前的垃圾、漂浮物以及厂区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收集和处理。各梯级电站应强化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结合各梯级电站实际情况,各梯级电站还应按照“一站一策”及本次评价要求继续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开展水库分层取水、进一步核定生态流量并完善生态泄流、生态流量实时监测与监控设施。
四、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重庆市笋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总体上符合国家、重庆市和江津区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重庆市、江津区“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在严格按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各已建、在建水电梯级开发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减轻,流域内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在现状基础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发生重大变化。
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优化调整后的重庆市笋溪河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方案可行。
五、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正规博彩平台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大厦
(3)联系人:曾老师
(4)联系电话:02389079137
(5)电子邮箱:737835785@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3)联系人:师工
(4)联系电话:023-62668337
(5)电子邮箱:282119230@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正规博彩平台办公室或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流域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规划的公民、专家、政府职员等。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意见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