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汛期已经结束,为提早做好明年防汛抗旱基础工作,确保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区县防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历年防汛抗旱规律及其薄弱环节,认真复核基本情况,综合预案与专业预案相结合,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地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的修编审批工作,着力推进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洪水防御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并开展重点河流、重点区域洪水风险图编制,为防汛减灾提供科学可靠的基础资料。
二、各单位和区县自行审批的预案工作要求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区县防办要根据汛期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修订修编建议。对出现新的病险和水情发生重大变化、防洪任务发生重大变化、库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的水库,要及时修编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运用计划。要严格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完善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及备案制度的通知》(渝汛〔2013〕19号)和市防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及管理制度>的通知》(渝汛办〔2013〕55号)的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对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的修订、审批和报备。
三、报市防指审批的预案工作要求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完善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及备案制度的通知》(渝汛〔2013〕19号)要求,审批后的水库水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若工程运行正常,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和审批。其中应由市防指审批的大型及防洪影响跨区县的中型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已于2014年进行修订和审批的,2017年要再次进行修订和审批,请相关区县提早组织修编工作,经区县防指初审后于2017年3月中旬前报市防指审批。
四、核实市防指审批水库名单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防办根据水库实际情况,认真核应由市防办审批的大型和影响跨区县的中型水库名单,无论有无修改意见,均请于2016年11月4前以正式文件报市防办。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