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结束暴雨洪灾及江河洪水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渝汛〔2016〕15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万盛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6月23日18时至24日12时我市部分地区再次遭受强降雨袭击,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出现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受上游来水及降雨影响,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及中西部的永川临江河、潼南复兴河、铜梁小安溪,东北部的云阳汤溪河、开县普里河、东里河、巫山大宁河、奉节大溪河等60条中小河流均出现明显涨水过程。部分区县遭受不同程度灾情。根据气象水文预报监测信息,市防指经会商研判,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于6月24日13时启动暴雨洪灾及江河洪水Ⅳ级应急响应。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救援,现事态总体上得到全面控制。根据市气象局6月25日8时解除暴雨橙色预警信息,雨势减弱,范围减小;水文部门监测:长江、嘉陵江、乌江已于今日凌晨陆续出峰,中小河流水势回落趋稳。灾(险)情基本得到控制。经分析研判,市防指决定于6月26日15时30分结束暴雨洪灾及江河洪水Ⅳ级应急响应,进入后期处置阶段。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区县及防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尤其是疫病的发生,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6月26日15时30
编辑:罗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