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山洪灾害移动巡查终端及平台配套显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汛办〔2016〕20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防办:
为提升我市山洪灾害防御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已批复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在2013~2015年度的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中,我市陆续采购了一批山洪灾害移动巡查终端设备及平台配套显示设备。为切实加强相关设备的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市防办制订了《重庆市市级山洪灾害移动巡查终端及平台配套显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重庆市市级山洪灾害移动巡查终端及平台配套显示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编辑:罗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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