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山洪灾害防御识别系统制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渝汛办〔2015〕17号
各区县(自治县)防办、万盛经开区防办:
根据国家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市防办会同市防汛抗旱抢险中心、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单位,在充分吸收其他省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编制完成了《重庆山洪灾害防御识别系统制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在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参照执行。
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编辑:罗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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