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解除暴雨洪水Ⅳ级预警及
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2014年9月20日5时
9月17日以来,我市部分区域遭遇了强降雨袭击,市防指分别于9月18日7时起,发布了暴雨洪水IV级预警信息,于9月18日12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嘉陵江洪峰已于19日23时51分通过磁器口站,洪峰水位185.77米,长江洪峰已于 20日1时通过寸滩站,洪峰水位183.41米,两江水位已呈退水态势,同时,短期内无强降雨预报。
经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防范应对,现险情总体上得到全面控制,应急处置基本结束。为此,市防指决定从20日5时起解除渝中、江北、南岸、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渝北、巴南、潼南、大足、合川、铜梁、璧山、永川、江津、北碚、长寿、涪陵、垫江、丰都、开县、梁平、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溪、巫山、城口、石柱等区县暴雨洪水IV级预警,同时结束合川、铜梁、北碚、渝北、永川、万州、长寿、大足、垫江、梁平、开县、城口、巫溪、奉节、忠县、石柱、云阳、璧山、涪陵、荣昌、沙坪坝、巴南、江津等区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在后期处置工作中,各有关区县务必继续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好退水过程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卫生防疫和消毒杀菌工作,妥善安置好转移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市防办供稿)
编辑: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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