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
2018年第53期
(总第84期)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重庆梁平对龙溪河流域涉水违法行为“零容忍”力推流域内水质全面改善
作为长江一级支流及国家首批16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之一的龙溪河,是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尤为突出。为保护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打造重庆市河流治理样板,重庆市梁平区在河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以每年不低于8000万元并稳定增长的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为保障,重拳出击流域内水环境违法行为,对主管单位坚决落实责任,对公众反馈问题坚决予以处理,对涉水违规主体坚决强力打击,以“零容忍”的姿态,全面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龙溪河水质由原先的劣V类提升并稳定维持到III类,“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生态美景逐步呈现。
一、盯牢涉水主体,对污染水质行为零容忍。对流域内水质造成污染的畜禽养殖、生活排放、工业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整治的坚决整治,绝不手软。一是铁腕整治畜禽污染。严格划定河流水域及陆域禁养区,采取补偿谈判与强制拆除双向推进的工作方式,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对水质影响较重、无法治理的养殖场(户)326家,并严把审查、审批关,坚持建设审批“只减不增”,严控畜禽养殖场新建。二是坚决制止生活污染。建成9座乡镇及村级污水处理厂(站),完成12个乡镇一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全面完善;开展“抵制污染、保护河流”专项活动,引导居住在流域岸边的农户按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对50余户农户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的行为,给与通报批评,并在村服务中心张榜公示,全力营造自觉保护河流环境的氛围。三是重拳出击工业污染。完成流域内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生态环保底线,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小型造纸企业11家、乡镇煤矿14家、非煤矿山24家、烧结砖厂16家,流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退出。
二、盯紧主管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零容忍。紧紧抓住主管单位这一管理核心,落实专项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让警醒常在、责任常在。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建5个督查组,对龙溪河流域15个乡镇(街道)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排查出工作方面的问题106个,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区政府3次专题部署整改,并书面交办责任单位;区河长办、区环保局组建4个工作组,对相关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实施专项监测。在龙溪河流域设置乡镇(街道)河流考核断面39个,按照《梁平区乡镇(街道)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每半月监测通报考核断面水质,已对不达标的乡镇考核断面,发出书面预警通报19次,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坚决扭转水质超标,对水质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的11个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一对一约谈。三是落实专项考核。建立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的工作机制,由在督查、检查中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街道)承办会议,排名倒数三名的乡镇(街道)在大会上作检讨发言。同时,将河段水质纳入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达70分,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用人管理,决定干部去向。
三、盯住反馈渠道,对公众举报事件零容忍。发动公众力量,监督流域内水环境违法行为,在公众监督热情日益高涨的情况下,推动解决其关注的水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一是明确范围。出台《重庆市梁平区水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明确单位或个人举报龙溪河流域内存在工业企业向水体超标排放或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工业废水,非法向水体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等5种环境违法行为,并由相关部门核定属实后,给与奖励。二是畅通渠道。开通环境保护举报专线53235016,引导公众通过拨打专线,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到区环境保护局口头反映等多种举报方式,结合社会调查、环境信访等多种反映途径,获得公众对龙溪河流域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信息的各类反馈。三是加大奖励。根据被举报的水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和处罚情况,经查实或被举报的案件办理终结之日起30日内,分四个等次,给予举报人500至2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对于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全面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四是严厉打击。根据公众反馈的河流环境违法信息,立即组织执法队伍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自办法实施以来,共收到公众举报20余次,查处6起较大水环境违法行为,在采取行政拘留、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的基础上,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