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
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联合开展
“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
2018-1-3
1月2日,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在涪陵区组织检察分院、区县院检察长和乌江沿线区县河长联合开展“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并邀请涪陵区部分全国、市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此次活动标志着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协作配合不断深化、检察官巡河进入常态化。
巡察人员一行巡查了乌江流域涪陵段,调研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详细查看了流域水质、沿岸植被、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了解了企业污染治理、乌江两岸沿线码头关闭、流域污染治理等情况。随后,市检察院梁田副检察长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并交流工作意见,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订了《加强协作配合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协议》。
会议认为,建立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对党中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的再落实、再强化,是对全市河长制组织“双总河长”架构和四级河长体系的再充实、再增强,是对前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创新成效的再总结、再深化。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和河长办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落地落实;全面加强日常联络,强化案件移送,推动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果转换,实现标本兼治;要深入总结好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措施成效、提炼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挖掘推进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力争让河长与检察长有效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固牢绿色检察理念,全面融入河长制,认真落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14条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完善并落实检察官联络、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职责,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同频共振,放大工作效益,充实、增强河长体系,凝聚强大的河长制工作合力。
重庆三级检察院检察长、4个区县河长及部分代表委员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提出良好的意见建议。
巡察人员一行巡查了乌江流域涪陵段,调研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详细查看了流域水质、沿岸植被、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了解了企业污染治理、乌江两岸沿线码头关闭、流域污染治理等情况。随后,市检察院梁田副检察长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并交流工作意见,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签订了《加强协作配合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协议》。
会议认为,建立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对党中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的再落实、再强化,是对全市河长制组织“双总河长”架构和四级河长体系的再充实、再增强,是对前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创新成效的再总结、再深化。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和河长办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落地落实;全面加强日常联络,强化案件移送,推动涉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果转换,实现标本兼治;要深入总结好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措施成效、提炼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挖掘推进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力争让河长与检察长有效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固牢绿色检察理念,全面融入河长制,认真落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14条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完善并落实检察官联络、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职责,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同频共振,放大工作效益,充实、增强河长体系,凝聚强大的河长制工作合力。
重庆三级检察院检察长、4个区县河长及部分代表委员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提出良好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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