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巩固合作机制。与检察院签署《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成立区检察院派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为16条区级河流明确河流检察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涉河涉水领域案件线索,2023年全年摸排水环境治理类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3件。二是强化司法联动。紧盯饮用水安全、岸线侵占、污水直排等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增强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深度协作,公安、检察院、法院、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等联合执法10余次,消除污染隐患11处,清理非法占用河道3公里,办理的“游某某、杨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获评全市《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暨长江生态检察官履职助力美丽重庆建设典型案例》。三是深化川渝协作。联合广安市、邻水县河长办等单位开展嘉陵江中下游环境资源专项活动和系列联合执法宣传活动,强化“巡回审判站”及“纽扣法庭”在河湖保护中的司法作用,会同四川省邻水县有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听证会和效果评估会,推动当地行政机关进行污水管网治理,共同守护跨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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